近期,在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绿金委”)联合指导下,由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四川省金融学会、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及湖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的“中国金融学会专业委员会系列研讨活动之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研讨会”在线上举行。保尔森基金会高级顾问兼绿色金融中心执行主任孙蕊受邀在会上做专题发言。
孙蕊介绍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国际实践,包括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三个维度介绍了美国相关领域的近期动向。2022年3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加强和规范服务投资者的气候相关披露》的提案,将要求所有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美国国内和外国上市公司披露对其业务、运营结果、财务状况以及财报指标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气候相关风险。提案建议将碳排放信息纳入强制披露范围。其中,范畴一和范畴二对所有上市公司适用,范畴三只对部分上市公司适用,这意味着披露范围还包括其贷款和投资对温室气体的影响。行业协会对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提案的普遍共识是,整体发展方向是正确的,但需要细化规则并重视不同主体的差异性。在国际组织方面,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表示,环境信息披露是向“净零经济”过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生物多样性丧失在内的与自然有关的风险是考量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和绿金委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在研讨会的开幕环节致辞。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湖州市委常委兼副市长吴登芬、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王江渝、伦敦大学学院基建可持续转型长聘教授梁希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
雷曜表示,一直以来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始终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作为绿色金融建设的五大支柱之一加以推动。2021年,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组织包括绿色金改试验区在内的全国数百家银行参与披露,发展势头良好。同时,人民银行积极推动中英财经对话并支持开展中英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等国际合作。雷曜强调,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任重道远,未来需向逐步实现强制性的、全面的和定量的环境信息披露目标努力。
马骏介绍了绿金委持续支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情况,包括与伦敦金融城联合发起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以及成立“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支持发起ISSB(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全球超过450家金融机构参与发起的GFANZ(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格拉斯哥金融净零联盟)承诺设定具体的“碳中和”目标和减排时间表。在此背景下,选取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核算方法学并加以推广将成为当前我国企业和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任务。此外,为服务高碳企业和项目的低碳转型,转型金融将成为未来金融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
殷红代表绿金委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介绍了我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最新实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介绍了工作组的工作计划。我国上市金融机构,在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绿色金融专题报告中披露环境相关信息。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由最初的10家增至20家,并覆盖银行、资管、保险、证券等多个行业。但环境信息披露难点依然存在,环境风险识别与管理的能力有待提升,将ESG评级融入决策流程仍有差距。殷红建议,需要加快相关标准制定,全面提升采集、计算和评估碳排放和碳足迹信息能力,积极推进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吴登芬总结了湖州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践探索。湖州率先发布了首个区域性金融机构环境披露框架,以标准化的披露框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可比性。2022年湖州颁布实施《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明确重点企业在申请绿色信贷时应向银行披露碳排放信息。吴登芬表示,湖州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实现了全市域银行机构披露全覆盖,并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模式。下一步,湖州将在提升披露能力、强化数字赋能、探索转型金融等方面持续推进银行与保险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王江渝介绍了四川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初步实践。建议金融机构分阶段推进量化测算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对环境效益测算、环境压力测试方法等进行积极探索。四川省金融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机构的高标准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起到了标杆与示范作用。王江渝副行长认为,目前碳核算体系尚未完善、核算结果的可比性不足、数据基础仍不牢靠、环境信息披露数据的独立审计和评估机制还有缺失。接下来,四川省将强化碳核算基础支撑、研究细化披露指引和持续推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