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府工作报告
2025 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设定在5% 左右,同时对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 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总体而言,中国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依然聚焦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的目标。然而,但工作重点已从三年前的 “能源安全”,转向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此外,其他重点领域还包括: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等。

2024 绿色发展成果
- 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接近 40%
截至 2024 年底,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为33.5 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58.2%,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近40%。2024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 3%。 - 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024 年 1 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重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担任注册登记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担任交易机构。首批 4 项 CCER 方法学包括: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与红树林营造。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上涨
2024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年配额成交量1.89 亿吨,成交额181.14 亿元。年底收盘价为97.49 元 / 吨,较 2023 年底上涨22.75%。 - 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2024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高碳行业开展节能降碳行动。
2025 绿色发展重点领域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3%左右
2025 年是 “十四五” 规划的收官之年,如能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3%的年度目标,将顺利达成 “十四五” 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3.5%的总目标。 -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
2025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第二批 27 个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名单要求试点城市和园区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试点实施方案。2023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首批 35 个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 - 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
2025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 “五篇大文章” 的指导意见》,明确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并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政策引导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2025 年 1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制度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并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能源转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到 2025 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为 “十五五” 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 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2025 年 3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将三个行业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扩容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的重点排放单位从2200 家增至 3700 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从50 亿吨增加至 80 亿吨,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达到60% 以上,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扩大到二氧化碳、四氟化碳和六氟化二碳三类。 -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形成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纳入政府考核评估的机制。2024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 - 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2025 年,中国将继续参与并推动环境与气候治理的国际行动,包括在巴西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相关工作以及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组(SFWG)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