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绿色金融丨吕学都

吕学都 亚洲开发银行首席气候变化专家

吕学都,清华大学工学博士,亚洲开发银行首席气候变化专家,同济大学教授,天津大学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产业导师,伦敦大学学院绿色金融顾问。1991年至2006年任国家科委(科技部)社会发展司环境处工作;2007年至2008年任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至2010年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自2010年加入亚行,先后任气候变化顾问、首席气候变化专家,重点负责碳市场、气候技术转让、气候投融资、绿色低碳发展等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

吕学都自1995年开始参加IPCC评估报告谈判;经历了IPCC第二、第三和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的政府间审查和批准活动;1996年起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谈判,经历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6年以来的历次会议。多次代表国家出席世界级环境峰会。2001年至2009年,连续四次被选为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委员, 2005年出任该执行理事会副主席。

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刚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截至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碳市场对于撬动绿色低碳项目的作用毋庸置疑。在您看来,中国碳市场下一阶段发展的挑战与机遇是什么?碳市场需要更好的发挥其金融属性,拓展多元化碳金融衍生产品。您觉得未来推出哪些碳金融衍生产品是切实可行的?

答|首先,全国碳市场在全球的期盼中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鸣锣开市、启动运营,并在第一个履约期实现累计成交1.79亿吨、成交额76.61亿元,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单,实现了碳市场开市第一年的开门红。

仔细分析评估碳市场自开市以来的表现,会发现仍然有很多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2021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管控的企业有2162家发电企业,年排放总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排放量40%以上,按管控的排放量看中国全国碳市场是全球覆盖碳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了。据测算,包括可用于交易的核证的自愿减排信用CCER和所分配的配额,2021年年度全国碳市场有盈余约3.6亿吨。

但实际情况是,参与交易的企业出售意愿不强,普遍“惜售”。2021年7月16日启动当天的成交量410万吨(还可能包括有人为促进交易因素),从第二个交易日后成交量即明显下降,有些交易日成交量不足百吨,甚至出现有价无市、挂牌交易的配额在一开市即被抢购完的情况,导致有些企业欲求购而不得。直到11月底才开始复苏、12月成交量达到整体交易量的76%,成交价也超过60元/吨。这种现象很大可能是参与主体对市场是否能够有效运转信心不足,担心出售配额后,到履约盘查时万一因为突发情况出现自身配额不足而又无法从市场购得,导致无法履约而带来严重后果,甚至成为政治后果;另外,出售配额获得的收益,对目前参与市场的大多数企业而言,对企业的总收入影响无足轻重。因此,很多参与主体,宁愿留有富余在手,也不愿意出售获益。如何解决参与主体能够放心参与市场交易、真正利用好市场为企业的发展和履约服务,值得研究。

下一阶段推进中国碳市场的良性发展,面临的挑战很多,这里重点讨论政策、管理和数据可靠性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完善碳市场的政策体系建设,需要付出巨大努力,包括出台和完善促进碳市场发展的政策并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例如,对所分配的排放配额以及所签发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可用期限给出明确的有足够长时间期限的规定,这可能是影响企业考虑低碳技术投资和参加交易时的决定性因素。另外,作为交易物品,所分配的排放配额和所签发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具有商品属性和资产属性,应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或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修改完善,保障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作为资产得到认可和保护。

其次,是完善碳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管理监督体系。相对于其它交易市场,碳市场有个突出的特点:既包括碳排放管理,也包括交易市场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责,如何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一个完善的有主导有合理分工又相互配合和支持的管理体系,将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挑战和考验。如碳金融产品设计和监管,金融部门有专门的产品开发流程和监管模式,但是它也需要碳市场主管部门的认可,目前碳市场相关制度体系还是框架性的,有一些新领域的规则还没有明确,这将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对新兴金融产品从设计开发、监管、审批等全流程进行协商。

最后,确保碳市场数据的准确和可靠。这将是碳市场发展成败的重大因素。碳市场是一个完全基于信用的市场,所交易的排放配额看不见摸不着,完全依据科学方法核算并经过法定程序授予,一旦出现数据造假行为,必将对市场带来毁灭性影响。

关于碳市场带来的机遇,这是显而易见的。碳市场将为控排企业提供了灵活的实现减排目标的手段,为企业研发先进减排技术提供了激励,并将能够促进以最低成本实现相同的减排目标。从过去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经验看,一旦碳市场在中国得以顺利运营,必将引导全社会推进低碳的研发、生产和消费,给企业、研发机构和市场服务机构带来新的商机,也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手段。

关于碳金融衍生产品,从国内碳市场试点就有过很多讨论和探索。随着全国碳市场启动营运,国内碳交易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始研究设计基于碳市场的碳金融产品包括衍生品,如碳信托、碳质押、碳债券、碳期货等。预计在未来几年,碳金融衍生品会逐步得到开发应用,但会以稳妥的步伐由易到难逐步推进。预计碳债券、碳期货、碳信托和碳质押会成为碳市场优先设计推出的产品。

2. 去年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闭幕,各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实施细则基本达成共识。这为国际碳市场与碳减排双边交易奠定了基础,各国可以通过合作来减少碳排放。您认为这将如何影响未来各国的碳减排政策?又会给中国的全国碳市场带来哪些机遇?

答|去年在英国格拉斯哥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达成的《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实施细则协议,为建立全球碳交易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全球范围推进跨国碳交易有了可能,这必将对全球的碳减排努力带来深刻的影响,将有助于降低全球实现所承诺的减排目标的成本,并同时促进国家间的投资和贸易发展。过去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项目)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较低,更多的减排活动很有可能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这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进程,同时也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和包容性发展。对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而言,一方面会欢迎和支持在本国通过投资先进技术实现减排并转让减排抵消额,同时也会疑虑转让了减排抵消额是否会限制其能源和经济发展。如果这种跨国碳交易合作能够给发展中国家一个明确的不会导致其能源和经济发展受限的信号,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应该会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促进这种合作。可以预见,全球碳市场发展的结果将最终促进全球的减碳进程、提升更雄伟的全球控制CO2排放目标。

中国的CO2排放量远远高于其它国家,纳入管控的排放量也远远高于其它国家,从纳入管控的CO2来看碳市场规模,中国毫无疑问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作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将有助于中国充分利用碳市场机制募集资金、促进低碳技术进步,实现中国的低碳发展目标;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碳市场的良性发展,通过与其它国家碳市场连接,将能够带动其它国家的碳市场发展,从而促进全球的碳市场发展、利用跨国碳交易作为工具,促进全球减排碳排放,实现全球的碳中和目标。中国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个机会,引领全球碳市场朝向实现真正减碳的目标发展,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贡献,实现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需要看到的是,跨国碳市场发展可能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在国家间达成合作的政治意愿。很多发展中国家的领导层,很担心碳减排目标的设定及跨国的碳市场合作,会限制其能源和经济发展。这个政治顾虑不解除,碳市场的跨国合作就不可能推进。此外,鉴于各国都会走先实现碳达峰、后实现碳中和的路径,从短期和中期看,碳市场的规模会增大并对碳减排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为碳市场能够撬动大量的市场资金进入低碳技术投资领域。在2050年之后,预计很多国家已经实现或接近实现碳中和,允许的碳排放量会越来越少,碳市场交易的规模也会萎缩。因此,不同于其它交易市场,长期看,碳市场的规模是先扩增后缩减的。

3. 2021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全国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您对试点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模式有何建议?地方试点会给国内气候投融资市场带来哪些变化?

答|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中国气候投融资在地方的正式落地,是中国气候投融资发展的重大进展。目前很多省市都在申请试点,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模式。做好试点地区的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模式,需要紧密结合当地的特点、气候投融资本身的特点,来设计试点地区重点要开展的试验、研究和探索工作,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国家层面制定气候投融资政策、设计气候投融资产品和工具,提供实践经验。从气候投融资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看,做气候投融资试验研究探索工作可围绕“量化”气候投融资本身及效益、以及相互间的量化关系作为重点,并加强机构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第一是研究探索解决量化“气候减缓效益”的技术和方法问题。气候投融资最基本的特征是要能够带来气候减缓效果:或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或提升了抵御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而有更强的韧性。因此衡量一个气候投融资项目带来了什么样的气候减缓效益,是衡量一个金融支持项目是否是气候投融资项目的核心标志。过去《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及中国自愿减排项目中,已经开发和批准了大量的减排核算和监测的方法学,评估这些项目所带来的减排效益。量化气候投融资的“气候减缓效益”,可通过对那些方法做必要的简化处理,使其更具操作性并纳入气候投融资业务流程。

第二是研究探索“气候投融资”金融本身的量化问题,即一个气候投融资项目有多少资金可计算归属为气候投融资?一个气候投融资项目可能涉及到大量与“减缓气候变化”无关的部分,真正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可能只是项目中的一部分(可以是大部分也可能是小部分)。需要研究确定“气候投融资”资金计算的清晰范围,区分一个项目中哪些属于“气候投融资”,哪些不是,制定操作手册。做好这种区分和量化,是进一步制定和开发气候投融资工具的基础。例如,金融监管部门对真正的“气候投融资”提供低成本的融资资金,如果有了这样的区分,就能够把政府对气候投融资的补贴,真正提供给那些能够带来气候变化减缓效益的投融资活动。如果没有这种区分,政府的补贴或优惠政策,就难以精准支持到位,气候投融资的统计也会成为一笔糊涂账,或“水分”太多。

第三是要研究探索量化的“气候投融资”资金与量化的“气候减缓效益”之间的“量化关系”。例如,钢铁行业的减排活动,单位气候投融资能够带来多少减排效益?据此可分析评估不同行业或技术的气候投融资效益。“气候投融资”资金与 “气候减缓效益”之间的“量化关系”分析将有助于金融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宏观和微观政策,利用财税和货币政策手段,精准推进先进行业和项目的气候技术投资。这种“量化关系”也是开发和创新气候投融资产品和工具的基础,包括确定合理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气候投融资优惠信贷利率,即气候投融资的信贷利率将与行业、地方或项目带来的减排效益挂钩。

关于地方试点给国内气候投融资市场带来哪些变化的问题,可以预计,一旦气候投融资试点得到批准,试点地区将会推出自己的气候投融资政策、操作指南、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会建立和鼓励建立地方的气候投融资研究队伍,以及促进第三方核查和服务机构的迅速发展。这些将成为中国气候投融资实质性推进的重要标志。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实践,可以预计各试验试点地区,将能够总结形成一批重要的实践成果:气候投融资的政策、方法、指南、具体投资项目等,为中央政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指导政策、技术指南等,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经验。

4. 2021年10月13日,亚洲开发银行(亚行)宣布,将2019–2030年对发展中成员体的气候融资增至1,000亿美元,推动绿色、韧性和包容性复苏。可否请您分享国际多边开发银行在气候金融领域的工作进展与未来的重点?亚行在气候融资模型上也有很多创新,例如在东盟国家的创新融资平台ASEAN Catalytic Green Finance Facility(ACGF),由彭博与高盛出资、亚行管理的聚焦南亚与东南亚的气候创新基金(Climate Innovation Fund)。可否请您分享这些创新融资模式的经验?

答|亚行和世界银行集团(WBG)、非洲开发银行(AfDB)、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欧洲投资银行(EIB)、美洲开发银行(IDB)、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国际发展金融俱乐部(IDFC)成员制定了一个”Common Principles for Climate Mitigation Finance Tracking”(气候减缓融资追踪共同原则),作为这些机构核算气候投融资的共同框架,实现透明和一致的国际气候投融资核算体系。这个共同原则里规定“气候投融资”(climate finance)只包括那些能够带来减缓气候变化效益的资金。自2012年以来,亚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一直在使用这种方法联合报告其年度气候投融资状况。2015年,亚洲开发银行承诺到2020年将其自身的年度气候投融资增加一倍,达到60亿美元,其中40亿美元用于减缓气候变化,20亿美元用于气候适应。2018年,亚行提出从2019年至2030年的12年时间,亚行自身的气候投融资将达800亿美元,并在2021年10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前夕,进一步提升这个气候投融资目标达到1000亿美元。从亚行在气候投融资规模不断提升的态势,可以看出亚行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力度在不断提升。实际上,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亚行日常运行的一个重要要素和考核指标。亚行领导层把落实气候投融资分解到各运行局,作为各运行局的年度考核指标。各运行局对每个投资项目,都要做应对气候变化力度的审查评估,审查项目是否已经充分考虑了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要求。例如,是否在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可能采用的减排技术、是否充分考虑了气候变化的可能的负面影响以及在项目设计上是否包括了减缓这样的影响。如果还没有充分考虑,就会被要求做修改完善。亚行未来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力度,还会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亚行也在不断探索气候投融资创新,设计气候投融资创新模式。2019年亚行批准了中国山东绿色气候基金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混合融资创新项目,亚行投入1亿美元,带动了德国复兴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约3亿美元的联合低成本融资,山东省政府和地方企业配套了约11亿美元的投资,建立一个约15亿美元的绿色气候基金,用这些基金滚动支持减排温室气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并按照项目所能够带来的减排和适应效益,给与差别化的优惠利率。

2019年4月,亚行援助东盟建立了“催化绿色融资基金”(ASEAN Catalytic Green Finance Facility,ACGF),作为支持东南亚基础设施发展的区域融资工具,通过支持环境可持续、低碳、气候适应性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该地区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ACGF从东盟基础设施基金和联合融资伙伴(亚行、法国发展署、东盟基础设施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欧盟、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和大韩民国)募集了超过14亿美元的资金,为东盟成员国政府提供技术援助、支持绿色基础设施投资。这是区域内唯一一个专注于开发和投资气候项目的绿色融资机制,由区域内的国家政府所拥有。ACGF的技术援助将帮助政府确定和准备商业上可行的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而其贷款则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直接投资。双管齐下将有助于降低与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相关的风险,也使其对私人资本投资者更具吸引力。ACGF支持的范围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可持续城市交通、供水和卫生、废物管理和气候适应性农业等方面的项目。2019年,ACGF帮助准备了100兆瓦柬埔寨国家太阳能公园项目的开发和招标过程,从而为东南亚的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带来了最低的关税。该项目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项目:柬埔寨的国家电力公司提供土地和输电通道,私营部门提供发电能力。2020年12月,ACGF批准了菲律宾的EDSA绿道项目。

2021年9月,亚行与彭博慈善基金会和高盛合作,由彭博慈善基金会和高盛共同出资2500万美元建立气候创新基金、由亚行负责管理,用于推进南亚和东南亚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加快气候解决方案的速度、规模和雄心,为清洁能源转型做出贡献。这一基金将可能释放高达5亿美元的私营部门和政府的投资,以加速推进低碳技术和市场,实现净零排放。该基金初期将考虑在印度和越南投资,投资将集中在清洁能源系统、可持续交通、能源效率和适应活动方面的项目上,以提高基础设施的气候适应能力。投资要求具有直接、明显的CO2减排成果例如退煤项目(燃煤电站提前退役)以及适应效果。

5. 在日常生活中,您是如何践行绿色或可持续生活方式?

答|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社会中的一分子,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身体力行、践行绿色低碳的要求。出行方面,首先是安排好出行出差计划,尽可能做到少出差多办事。平时市内出行,基本上都是乘公交。二是减少浪费包括食物浪费。三是节约用水用电,包括尽可能少用空调。我们家里的用电量用水量一直都属于较低水平的。我在马尼拉生活十多年,虽然马尼拉一年四季都很温热,但我在家里基本上不开空调。这在很多人看来有点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