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投资绿色化:“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召开首次指导委员会会议

本月初,“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reen Investment Principles for the Belt and Road,简称GIP)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了首次指导委员会会议。会议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和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研究院主席葛若杰爵士(Sir Roger Gifford)共同主持。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英国财政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指导委员会成员机构以及各工作组牵头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是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共同发起,旨在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并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纳和实施的原则性倡议。自2018年11月正式发布以来,GIP得到了全球金融界的积极响应。截至2020年3月,共有37个全球机构正式签署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主要是大型金融机构,如中国工商银行、渣打银行等。此外,GIP还得到了普华永道、安永等11家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的支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GIP秘书处向指导委员会汇报GIP最新工作进展,加强完善治理结构,并深入讨论中期发展规划。
过去一年,在GIP秘书处的努力推动下,GIP取得了很好的工作进展。自2019年8月成立了“气候和环境和风险评估”、“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工作组以来,三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一带一路”环境气候风险评估工具开发,强化GIP签署机构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筹备启动绿色金融创新工具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秘书处牵头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供应链课题研究和“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库建设工作,并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初见成果。

随着GIP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签署机构的不断增加,如何加强GIP有效落实和可持续发展,是GIP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关注的重要议题。指导委员会建议秘书处,一方面要完善自身治理结构,加强GIP签署机构的积极有效参与,强化签署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现“一带一路”地区绿色投资的资金流入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其他相关国际倡议和“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府部门开展合作,得到更多支持并形成合力,共同促进GIP的有效落实。

作为金融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原则倡议,如何确保“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推动和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承诺是发起GIP的初衷所在。2023年将迎来GIP成立五周年,本次会议上,指导委员会就GIP今后三年的中期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讨论。

保尔森基金会是GIP发起机构和指导委员会成员之一。基金会高级顾问兼绿色金融中心执行主任孙蕊代表保尔森基金会出席了本次会议。早在2018年GIP发起之时,保尔森基金会参加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的起草工作。此后进入GIP工作组,为环境和气候风险评估工具的开发提供帮助,并支持绿色项目库建设。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GIP工作,推动原则落实,确保“一带一路”的新投资项目兼具环境友好、气候适应和社会包容等属性。绿色 “一带一路”关乎未来,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