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农地抵押贷款来推动农民创业

A farmer walks on a dried-up pond on the outskirts of Baokang多中国农民在尝试贷款时面 临诸多限制,这些限制往往 源自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相关政策。直到最近,农民无法合法出租 土地。同时,不同于大部分发展中及发 达国家,在中国,农民并没有典型的土 地所有权。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土地 使用政策妨碍了进步,阻碍了生产的规 模和范围效应,使农民无法利用土地接 待来进行创业。

针对这些问题,2003年以来中国的农业 土地及农村发展政策已有重大转变。改 革的目标是提高农业收入,推进城市 化,通过中小企业鼓 励农村发展,为创新 和创业提供激励。

尽管许多经济学模型和范式都涉及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 系,熊彼特的理论视 角最有助于我们理解过去几年中国的 土地改革。这位奥地利出生的美国经济 学家认为,经济发展来自于人们对人口 或全球增长等宏观要素的创新性及适 应性回应。其中,创新性回应在很大程 度上是独立出现的,它引导经济行为者 在旧有的常规行为之外作出创新。

事实上,熊彼特明确把金融与创新和创 业联系起来。3 他认为,仅仰赖储蓄和留 存收益,投资基本上只能维持在集约边 际上——换句话说只能在现有技术下 扩大规模。因此,需要同时进行信用创造才能推动创新,例如投资新的生产技 术。这种对信用创造的强调有助于我们 分析中国近期农地制度改革。

为了鼓励信用创造,最紧要的政策转变或 许就是认识到:单凭储蓄无法满足中国农 民的金融需求。从这个角度看,近来中国 的一些举措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一些改 革放松对土地产权交易的管制,有助于减 少或消除对流动性和信贷的限制。为了鼓 励信用创造,中国还采取措施允许农民以 土地使用权为抵押获得贷款。

这些土地新政十分 重要,然而我们还需 进一步探究这些改 革的本质和结果,才 能确定它们是否立 足于现实,能否在中 国当前的农业经济、 信贷市场和劳动力 的限制条件下发挥 作用。特别在劳动力 方面,农民在出租土 地使用权、离开农业部门——一些人认为其进度过快—— 的同时进入非农经济、成为雇佣劳动力 或企业家,这两个进程必须平衡。另外, 我们还需要回答这些重要问题:改革能 否满足不断增长的信贷需求,并达成农 业领域的政策目标——建成基于更少农 民人口的高效、商业性农业?为了平稳 过渡农户离开农业的转移,小农生产转 型为商业经营,是否还需更多改革?

本备忘录探讨了土地使用权改革和土地 使用权的抵押如何鼓励中国农村地区的创新和创业,其重点在于评估自发创 业产生的农业企业和商业农场——这被 认为是中国土地使用新政的要点之一。

本备忘录部分基于对陕西、河南和宁夏 的土地交易中心的案例访谈和调查,以 及对甘肃、河南、山东及陕西的1,465个 农户的调查。

在提供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历史背景之 后,本备忘录首先探讨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抵押新政的演变,接着分析这些新 政策的经济考量和结果,特别是土地使 用权在抵押时如何估价、当前农村的信 贷条件以及农村创业。

本文提供初步证据表明,土地使用权的 抵押有助于部分农民进行创业,这种进 步需要鼓励。同时本文强调,需要在四 个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使土地使用权 改革能为农村带来更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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