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能源发展掀开新篇章

图片说明:新政策增添明确的经济激励措施,旨在提高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照片:VCG/Stringer/Getty Images)
图片说明:新政策增添明确的经济激励措施,旨在提高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照片:VCG/Stringer/Getty Images)

 

作者:侯安德

2016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中国传来了好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25号), 首次要求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限发电量(即未充分利用的发电量)进行补偿。这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也是2015年保尔森基金会与睿博能源智库合作撰写的电力行业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之一。这项政策要求燃煤电厂承担对风电或太阳能发电企业的限发电量补偿费用,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增添了明确的经济激励措施,加强了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早期政策。这种变化也将有助于确保中国落实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做出的承诺,根据排放水平确定电力调度优先级,实现“绿色调度”。

自2015年初开始,中国一直努力对电力行业进行改革,遵循的总体原则是让市场力量在国家能源和环境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同许多国家一样,中国正努力确定如何改造电网,更好地消纳更多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习近平主席已经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在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道路上,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一直是一大障碍。中国的风力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比其他任何国家都高,但限电率也是最高的:201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限电率分别高达15%和12%。造成这种现象的最大原因是:即使有低成本的风能或太阳能可用,相关经济激励政策目前仍然有利于使用燃煤发电。

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些数据:想想看,仅2015年中国浪费的风能和太阳能就可以为上海或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供电几个月。从2011年至2015年,限电造成的电费损失累计超过500亿元人民币(77亿美元),这种经济浪费本可以用于增加清洁能源投资。

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的确存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复杂性,而单靠一项新政策也不大可能解决限电问题。过去要求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并没有取得多大成功。由于存在既得利益者和带有倾向性的传统激励制度,可再生能源并入传统电网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难题。保尔森基金会即将发布有关京津冀地区这个重工业中心如何实现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的报告,探讨美国得克萨斯州和德国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方面的成功经验,这可能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625号文件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发挥作用,纠正阻碍中国电网运营企业接纳可再生能源的扭曲激励机制。这不仅有益于中国,也将惠及整个世界:每浪费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意味着向大气中多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与全球气候变化之间的这种关系,再直截了当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