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讲座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颁布,是中国湿地保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世界湿地日(2月2日)来临之际,2022年1月27日,作为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湿地保护与修复专题系列讲座”的第一讲,中国生态大讲堂特邀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张明祥教授系统解读《湿地保护法》。讲座采用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参会人数达300多人次,在线参会人员来自部分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成员单位、政府机关、科研院所、NGO等。

作为参与《湿地保护法》编制的专家,张明祥教授介绍了过去二十多年来中国关于湿地保护的立法研究的历史,以及近三年来《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过程。他强调《湿地保护法》的出台正是中国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把湿地保护和修复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真实写照。他概括性地介绍了《湿地保护法》的突出特点:其更注重对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的保护和修复;对湿地的定义也更加科学;制度设计系统全面,形成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制度的统一有机整体;加重了处罚力度,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

《湿地保护法》共七章65条,张教授系统、重点解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明确了湿地概念及管理体制;
  • 明确了湿地资源调查评价、湿地标准制定、湿地动态监测评估预警等重要制度;
  • 突出了湿地保护规划的引领作用,明确了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依据、主体和程序;
  • 规定了对湿地面积实行总量管控;
  • 完善了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形成部门分工协作的保护工作机制;
  • 强化了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 规范和引导了湿地的合理利用;
  • 规定了科学推进湿地修复工作;
  • 完善了湿地保护的支持措施。

张明祥教授结合亲身经历的精彩讲座得到了观(听)众们的高度赞扬。

主讲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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